《安溪县开展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2-22 10:18 浏览量:
    按照省、市、县《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2021年1月5日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月22日,安溪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安溪县开展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办〔2021〕13号,以下简称《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拟写依据

1.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2.《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1号);

3.《安溪县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安委办发〔2019〕2号);

4.《安溪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安人居办〔2020〕1号)。

二、拟写过程

安溪县住建局在起草过程中,参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同时主动借鉴了其他县市的做法,2021年1月8日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共收到4个乡镇和1个部门反馈的9条意见建议。结合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安溪县住建局对《方案》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6个方面,分别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整治基本要求、实施步骤、资金方案、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建设安全、经济、实用和美观的村民住宅为导向,通过五年努力,有效整治农村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围绕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突出特色、彰显风貌;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建章立制、务求长效等四个基本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2021年起,每年推动一批农村既有裸房整治改造,对既有裸房进行外墙涂料(漆)、贴砖等外装饰,对具备条件的平屋顶鼓励同步进行“平改坡”等整治改造。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建筑风貌,力争到2025年把全县打造成无裸房示范县。

2.任务安排

2021年,对3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4个省级乡村振兴突出村、32个市县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凤城镇美法村、上山村、吾都村和高速公路沿线两侧3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庄及各乡镇近期需整治提升的重要地段等实施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共114个村。

2022年,对24个乡(镇)政府驻地村和国道、省道沿线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庄实施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共103个村。

2023年,对县道沿线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庄实施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共102个村。

2024-2025年全面完成全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

(三)整治基本要求

1.既有裸房原则上是指2021年1月1日前已完成建造但未经装饰的房屋、构筑物。主要包括:①未按照设计完成建造施工的房屋、构筑物(含屋面建筑构造设施不完善的房屋);②外墙面未经勾缝填缝、水泥砂浆抹面、涂料(漆)粉刷、瓷砖贴面等装饰的建筑;③外观立面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村落整体风貌的建筑等。

2.已经确定列入近期改造片区范围内拟拆迁的裸房不再进行整治改造。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沿线第一排裸房需使用瓷砖或马赛克进行外墙装饰,同时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平屋顶同步进行“平改坡”等整治改造。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从建筑风貌、建筑造型、建筑色彩、建筑材料、建筑安全等5个方面具体要求进行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1.摸底建档。2021年2月底前,以村(社区)为单位,由乡镇统一组织各村(社区)一次性集中开展全域范围内的既有裸房现场调查摸底,将户主姓名、房屋地址、结构、建筑层数、外墙面积、占地面积、工期安排、整治内容等信息进行逐户登记,填写《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情况表》形成一户一表,并建立村级裸房整治工作台账。

2.审核报备。2021年3月10日前,由各乡镇组织对各村(社区)上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详实填写《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汇总表》,形成镇级工作任务总清单,并按照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安排,2021-2023年按县政府确定的整治村和需整治的范围报送、2024-2025年按全面完成的目标任务一次性报送,报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专项整治五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组织实施。镇村两级按照任务计划,进行组织动员、倒排工作时序,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改造任务。各乡镇在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可提前实施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

4.组织验收。整治完成后,由各乡镇组织现场验收核实,有条件的镇村可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统一测绘房屋外墙立面施工面积,并填写《安溪县既有裸房(含平改坡)整治验收表》,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补助发放。裸房整治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各乡镇上报验收报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补助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规定的奖补标准,将奖补资金下达给各乡镇,再由各乡镇直接拨付至整治户主。

(五)资金方案

1.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整治户主,在我县金融机构申请整治小额低息信用贷款(政府贴息50%),每户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贴息期限1年。

2.县级补助按以下标准执行:裸房立面装饰: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每户实际施工的外墙立面面积(不含门窗面积,下同)给予奖补,奖补上限每户不超过450平方米。用外墙抹灰装饰裸房立面的,每平方米奖补30元;用外墙涂料(漆)或瓷砖装饰裸房立面的,每平方米奖补60元。“平改坡”: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根据每户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给予奖补,每户奖补上限不超过150平方米。坡屋面采用陶土瓦的,每平方米奖补50元,使用彩钢瓦或硬塑瓦不予补助。

整治工作开展前已完成立面整治或“平改坡”的不作追加补助。在建房屋由镇村督促其在建设过程中必须按审批要求进行外墙装饰,不再补助。经所在乡镇或县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认定的“两违”建筑,由各相关乡镇进行分门别类,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宣传发动、强化技术保障、落实资金保障、支持小额信贷、发挥表率作用、强化督导推进7个方面明确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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