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写背景
为实施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发布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共七个部分,包括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异议反馈,补偿登记。 拟征收土地位于参内镇参山村,系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项目,拟征收参内镇参山村集体土地4.0719公顷。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等公共事业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组织实施
参内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
联系人:林新美
联系电话:0595-23268996
-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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