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城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安政规〔2025〕2号)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哪些?
时间:2025-12-23 15:12 浏览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除外)

  (一)凤城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凤城镇祥云、上西、下西、南街、小东、东北、凤明、凤山、朝阳、东岳、先声、北石、龙湖、登科、城东、文昌、湖滨、蓝湖、祥都、上山村、华龙、华凤、朝凤、兴安社区等24个社区居委会所辖区域(包括城隍庙);大兴路(七小门口)往河滨路东侧、清溪桥沿308线至中标大桥东侧所辖区域。

  (二)城厢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城厢镇茗城社区、茶都社区、建安社区、五峰社区、砖文村、土楼村、员宅村等二环路以内区域;城厢镇建安大道与大同路交叉处往南门桥方向两侧;益民街(沼涛中学起)至龙湖车站两侧;城厢镇建安大道(从龙津大桥红绿灯路口至南二环红绿灯路口)两侧店面、居住楼。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