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一、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行政区相关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金谷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本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乡村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镇财和村财的内审监督工作。
(五)完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综合网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七)依法或受委托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消防监管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限。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八)依法或受委托组织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九)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镇机关设置下列6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366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等职责。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电子政务、党务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调研、全面深化改革、外事、侨务、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核审批相关工作。指导辖区内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村务公开。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366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处理日常党建事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对部门派驻机构的管理。负责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村基层党建工作。指导辖区内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366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统一管理辖区内各项政府性收支。监督管理镇财务,做好内部审计,推进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统筹辖区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科技创新、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指导监督各村财务会计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366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退役军人事务、优抚、残联人保护、社会救助、慈善、社会团体、医疗保障、文化教育、群众体育、人口、民政事务、老龄、关心下一代、公共卫生、卫生健康、文物保护、旅游等工作,并协调好与社会事业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公用事业、物业管理、住房保障、人防、交通管理、镇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工作。协助职能部门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安全监管、建筑节能监管及竣工验收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366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网格化综合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以及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等职责。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级社会治理建设,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366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辖区内“三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特色村镇建设、宅基地管理、水土保持、水利水电、河长制、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集体“三资”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等工作。
三 金谷镇设置下列3个事业单位,均为镇所属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网格指挥协调中心牌子)。
联系电话:0595-23366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政务服务、村级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村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承担本区域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手续办理和县级部门授权、委托事项的审核审批事务性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负责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综合网格指挥协调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档案整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联系电话:0595-23366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承担本区域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水利水电、水产、种子、农田建设、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卫生健康、公共卫生事件、农村经济、乡镇企业、村镇规划建设、宅基地服务、民政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综合统计以及负责辖区内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执法队(综合执法协调中心)。
联系电话:0595-2336615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协助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承担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谷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工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备注 |
1 |
李凝苏 |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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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詹育杉 |
副镇长 |
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环保、交通、公路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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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圆圆 |
副镇长 |
分管民政、企业、安全生产、妇联、残联、科技、教育、扫黄打非、地震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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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沄龙 |
副镇长 |
分管扶贫、住建、水利、气象、防汛抗旱、水土保持、裸房整治、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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