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斗镇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时间:2021-04-12 11:37

 

一、镇机关设置下列6个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易少强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30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等职责。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电子政务、党务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调研、全面深化改革、外事、侨务、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核审批相关工作。指导辖区内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村务公开。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郑圣晖

联系方式23188645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203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处理日常党建事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对部门派驻机构的管理。负责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村基层党建工作。指导辖区内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王福地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中栋104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统一管理辖区内各项政府性收支。监督管理镇财务,做好内部审计,推进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统筹辖区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科技创新、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指导监督各村(社区)财务会计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王福地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中栋104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退役军人事务、优抚、残联人保护、社会救助、慈善、社会团体、医疗保障、文化教育、群众体育、人口、民政事务、老龄、关心下一代、公共卫生、卫生健康、文物保护、旅游等工作,并协调好与社会事业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公用事业、物业管理、住房保障、人防、交通管理、镇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工作。协助职能部门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安全监管、建筑节能监管及竣工验收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

5.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人:王友景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中栋102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网格化综合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以及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等职责。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区)社会治理建设,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6.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人陈杜斌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中栋103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辖区内三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特色村镇建设、宅基地管理、水土保持、水利水电、河长制、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集体三资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等工作。

二、 剑斗镇设置下列3个事业单位: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易少强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公务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政务服务、村(社区)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村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承担本区域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手续办理和县级部门授权、委托事项的审核审批事务性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负责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综合网格指挥协调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档案整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人王福地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旧栋104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承担本区域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水利水电、水产、种子、农田基建、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卫生健康、公共卫生事件、农村经济、乡镇企业、村镇规划建设、宅基地服务、民政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综合统计以及负责辖区内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执法队(综合执法协调中心)。

负责人翁坤海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中栋103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协助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承担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基层站所

1.国土所。

负责人肖德木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公务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

1)认真组织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乡(镇)级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2)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并完善痕迹资料。

3)认真完成县国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工作。

2.林业站 

负责人王荣聪

联系方式2318828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旧栋105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8)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尝个体林常

9)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后、产中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等;

3.司法所

负责人:苏朝财

联系方式23182148

办公地址剑斗镇人民政府中栋二楼201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

  (1)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基层党工委和办事处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2)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本地区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
         4)利用社区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当好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做好“148”法律服务,协办法律援助工作
        5)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志愿帮教队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完善、落实帮教措施。
       7)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社会治安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