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2022〕54号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扶持农田茶园退茶还耕粮食及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扶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22〕2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支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安溪县扶持农田茶园退茶还耕、粮食及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本申报指南从2022年开始实行,试行二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溪县农田茶园退茶还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安溪县粮食及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专项资金申报 指南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安溪县农田茶园退茶还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工作,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打造“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的发展新格局,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扶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22〕28号)精神,特制定《安溪县农田茶园退茶还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农田茶园退茶连片种植粮食作物或一年生、非木本经济作物。本文中农田即耕地,指自然资源部门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里的耕地;粮食作物指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淮山等食粮作物;非木本经济作物指蔬菜、花生、草莓、西瓜等一年生、非木本经济作物。列入林业部门补助范畴的,不纳入本扶持建设范畴。
二、补助标准
实施农田茶园退茶还耕,种植粮食作物或一年生、非木本经济作物集中连片10亩及以上每亩奖励2000元。主要补贴退茶还耕退茶环节移除、清理茶树等费用。
三、建设期限
2022年-2023年
四、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为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实施地点土地类型为耕地,耕地应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里认定的耕地。
(三)实施农田茶园退茶还耕起补面积:农田茶园退茶种植粮食作物及一年生、非木本经济作物集中连片10亩及以上。
五、实施程序
(一)乡镇汇总。各乡镇根据指南要求对辖区内的申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提交农田茶园退茶还耕专项资金项目简明表、退茶前茶园全景清晰带经纬度的水印照片,于每月月底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乡镇提交的简明表进行书面审查后,组织专业人员于项目实施前进行实地查看、核实,经核实后由乡镇组织经营主体自主实施。
(三)项目验收。各乡镇于每月月底将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清单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同时附报原茶园照片相对应(同一角度、同一参照物)的退茶还耕后种植粮食作物或非木本经济作物全景清晰照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及聘请专业测量机构进行现场测量验收。
(四)项目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验收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六、其他事项
1.失信、涉黑涉恶的主体不得列入实施主体。
2.乡镇收集《安溪县农田茶园退茶还耕专项资金项目简明表》(附表)、项目实施前建设地点原茶园全景清晰照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建设地点耕地类型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一式2份于每月月底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县金融行政中心2号楼814,联系人:林舒雅,联系电话:0595-68792214;果树站:县金融行政中心2号楼810,联系人:吴玉林,联系电话:0595-68792210。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农技站:axxnjz@126.com、果树站:AX3265529@163.com,电子文档要确保与纸质文件一致)。
附表:安溪县农田茶园退茶还耕专项资金项目简明表
附表
安溪县农田茶园退茶还耕专项资金项目简明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经营 主体 |
法人 代表 |
联系 电话 |
建设 地点 |
面积 (亩) |
种植 作物 |
预计完工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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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件2
安溪县粮食及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工作,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打造“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的发展新格局,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扶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22〕28号)精神,特制定《安溪县粮食及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奖励标准
1.着眼于推动特色农业规模发展,对当年度农田规模种植特色农作物:蔬菜、花生、非木本水果、食用菌、药材等一年生、非木本经济作物,单一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按照1000元/亩给予奖励。
2.着眼于推动现已形成规模种植的茭白特色产业及水稻、甘薯、马铃薯、淮山、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增产增收,对当年度种植单一茭白或粮食作物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每亩奖励300元。
同一地块、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财政补贴。列入林业部门补助范畴的,不纳入本扶持建设范畴。
二、建设期限
2022年-2023年
三、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为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实施地点土地类型为耕地,耕地应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里认定的耕地。
(三)耕地单一集中连片种植特色农作物50亩及以上的。
四、实施程序
(一)乡镇汇总。各乡镇根据指南要求对辖区内的申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提交安溪县扶持粮食及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专项资金项目简明表,于每月月底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由各乡镇组织经营主体自主实施。
(三)项目验收。各乡镇于每月月底将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清单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同时附报全景清晰照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及聘请专业测量机构进行现场测量验收。
(四)项目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验收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1.失信、涉黑涉恶的主体不得列入实施主体。
2.乡镇收集《安溪县扶持粮食及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专项资金项目简明表》(附表)、项目实施后全景清晰照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建设地点耕地类型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一式2份于每月月底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县金融行政中心2号楼814,联系人:林舒雅,联系电话:0595-68792214;果树站:县金融行政中心2号楼810,联系人:吴玉林,联系电话:0595-68792210。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农技站:axxnjz@126.com、果树站:AX3265529@163.com,电子文档要确保与纸质文件一致)。
附表:安溪县扶持粮食及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专项资金项目简明表
附表
安溪县扶持粮食及特色农作物规模种植专项资金
项目简明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经营 主体 |
法人 代表 |
联系 电话 |
建设 地点 |
面积 (亩) |
种植 作物 |
预计完工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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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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