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系统县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4-07 08:06 浏览量:
各相关项目学校:
    2020年,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寄宿学校生活设施改善建设、中小学运动场建设、旧教学楼修缮及电力线路改造项目建设、公办幼儿园建设、学校安保设施提升建设、小规模学校校舍修缮和学校灾情应急修缮项目建设等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各实事项目落到实处,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20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安委办2019138号),请各相关项目校对照目标任务,立足实际,加快推进,切实把实事项目办好、办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细化分工
    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县委、县政府聚集热点、体恤民生的重大举措,对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标准,推动学校持续、优质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各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是校舍、运动场的第一责任单位,要牵头全力推进幼儿园、运动场等项目建设;其他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责任单位为各项目校。各相关乡镇长及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分工,明确具体事务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二、统筹协调,严把质量
    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面广,各校要统筹安排,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立足抓早,防止前松后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折不扣落实;要严格遵循基建程序,在保证工程建筑质量的同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能够提前完成的要力争提前完成;要严把质量关,落实“质量问责制”“质量终身制”,确保各实事项目经得起群众的监督与时间的考验。
    三、规范报批,专款专用
    为民办实事项目应严格按照下发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计划额度执行,不得变更,并按照《安溪县教育系统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安教〔201794号)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县教育局、财政局将联合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进行年度专项审计,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经纪律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增速提效,严明纪律
    县委、县政府将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要求当年度必须完成,并实行每季度检查和通报制度。为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项目校要强化保障,全力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要协调,要及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项目未能如期完成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肃问责。

    附件: 2020年教育系统县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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