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相关股室、县运管所、县交通执法大队,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交运〔2017〕24号)、《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闽交运〔2017〕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8月份全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考核结果通报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1至8):泉州市安溪华丽晶运输有限公司上线率考核得分较低。轨迹完整度考核均有扣分,其中泉州新恒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旅游发展发公司得分偏低。卫星定位漂移率考核均有扣分,其中福建安溪泉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得分为零。被通报的企业要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安交〔2019〕206号文件通报的内容抓好整改工作。
二、各企业要提高认识,把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企业车辆动态监控能力。
附件:1.8月份安溪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考核汇总表
2.道路运输经营者考核表(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3.道路运输经营者考核表(泉州新恒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道路运输经营者考核表(福建安溪泉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5.道路运输经营者考核表(福建省安溪金航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6.道路运输经营者考核表(泉州新恒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发展分公司)
7.道路运输经营者考核表(福建省安溪县供销集团冠盛物流有限公司)
8.道路运输经营者考核表(泉州市安溪华丽晶运输有限公司)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