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226
- 备注/文号:安农〔2025〕12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3
各乡镇:
根据《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关于推广出口茶叶“大基地”监管模式的通知》、《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出口茶叶“大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5〕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安溪县出口茶叶“大基地”建设,于2025年11月顺利通过海关备案。为进一步做好出口茶叶大基地备案后的建设工作,拟开展安溪县出口茶叶大基地溯源质量安全管控项目。经研究,现将《安溪县出口茶叶大基地溯源质量安全管控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安溪县出口茶叶大基地溯源质量安全管控项目申报指南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安溪县出口茶叶大基地溯源质量安全管控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根据《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出口茶叶大基地原料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实现茶叶从种植地块到出口通关信息的全流程可追溯管理,从源头上推动茶叶种植管理水平与茶叶品质“双提升”,助力安溪茶产业内外贸协同发展的目标。
二、建设内容
1.开发出口茶叶大基地质量安全溯源记录数据溯源及出口供货证明移动端便捷智能化服务;
2.对首期(虎邱镇、西坪镇、芦田镇、龙涓镇、大坪乡)等5个乡镇及各村的出口茶叶大基地组成单元茶园进行数据提取,赋值每块茶园种植要素属性,并绘制出口茶叶大基地县、乡镇、村三级组成单元的茶园分布图;
3.建设茶叶出口大基地的展示宣传厅馆;
4.承担出口茶叶大基地政策宣讲与技术培训;
5.设计制作安装县级、乡镇级、村级三个层级的基地牌与制度牌及相关牌匾。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自愿主动实施项目,具备较好的物联网基础条件,能够开展对茶园种植管理溯源数据采集、终端处理、界面需直观易读。
3.项目实施单位需具备区块链、大数据处理等技术团队。
四、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2个月,从项目批复之日起计算。
五、资金补助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支持,补助金额为20万元。资金从2025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列支。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申报由企业填写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经所在乡镇审核同意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评选、论证、研究、公示,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按有关规定进行。
联系人:项艳琳 潘怀阳
联系电话:0595-687922060595-68792206
安溪县出口茶叶大基地溯源质量安全管控
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项 目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一、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承担项目的优势
(一)包括: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单位主要职能或业务范围;
(二)承担项目的主要优势:技术力量、基础条件等。(项目申报单位应针对所申报的具体项目说明承担的条件优势及有关情况)
三、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内容
四、项目技术措施和组织保障
五、项目技术指标、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六、项目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分析
七、经费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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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
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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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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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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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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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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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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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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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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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