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6-0101-2026-00005
- 发布机构:金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9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镇已受理安溪县金谷镇金谷村民委员会提出办理“安溪县金谷镇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计容建筑面积1805.15㎡,不计容建筑面积228.70㎡。
二、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镇。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镇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镇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现场公示地点:安溪县金谷镇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谷镇金谷村溪墘29号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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