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1-0101-2026-00043
- 备注/文号:蓬政〔2026〕6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28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安溪县中医院总院蓬莱分院(安溪县蓬莱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推进安溪县中医院总院蓬莱分院(安溪县蓬莱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安溪县中医院总院蓬莱分院(安溪县蓬莱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
组 长:苏坚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荣贤 卫生院院长
林亮钰 党委副书记
陈伟铭 副镇长
马灿烽 副镇长候选人
林铭扬 综合执法队队长
许冬梅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林荣森 卫生院副院长
蔡关生 卫生院副院长
谢延昭 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苏斌灿 卫生院财务科科长
杨添全 卫生院病房组组长
陈剑鸣 卫生院信息科科长
刘万青 联美片点长
吴锦阳 联盟村驻村干部
陈其鹏 团委书记、项目办负责人
廖明伟 国土所所长
廖海龙 卫健办负责人
柯颖贤 人社协理员
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溪县蓬莱卫生院,负责项目协调、进度跟踪、资料汇总等日常事务。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刘荣贤
副主任:林荣森、蔡关生
成 员:谢延昭、苏斌灿、杨添全、陈剑鸣
二、主要职责
安溪县中医院总院蓬莱分院(安溪县蓬莱中心卫生院)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负责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用地报批、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监管、资金规范使用、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工作。
工作专班负责属地保障工作:紧盯上级资金政策导向,谋划储备卫健领域项目,主动对接县发改、财政、卫健、民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立项、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前期审批手续;协调处置用地保障、施工环境、群众矛盾等属地问题,常态化跟进项目建设进度,破解推进堵点,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主动靠前服务,高效解决项目推进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本专班自发文之日起成立,项目竣工投用后自动撤销。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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