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2-22 10:26 浏览量:

安溪县人民政府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主线,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从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责任,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更加突出。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建设摆在县委常委会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亲自到会,对落实各项工作作了强调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落地见效。二是强化责任,工作落实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五个同”(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评、同奖惩),分管领导抓法治建设工作具体落实,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尽职履责,着力夯实法治安溪建设各项基础。

2.突出法治重点,拓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安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年”拓展提升项目清单》,拓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成效,明确了五大方面14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单位,进一步提升全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强化保障 精准服务

一是上下联动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县纪委监委、政法委、组织部和相关政府部门按照目标任务齐抓共管二是提供足额经费保障,将法治工作经费、普法工作经费、行政复议工作经费、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和平安建设等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三是以考促推盯紧创建进展。制定《2021年度安溪县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将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拓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年”等情况纳入本级绩效评估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强化督查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保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三)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1.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1年共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网上公开11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11件,审查率、公开率、合法率和报备率都达到100%。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必须报县司法局备案,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2021年共接受县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开展2021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报送的初步清理意见和征求反馈意见进行汇总,认真对照清理标准,研究形成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4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拟失效和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4,已经县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和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集中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未发现违反《行政处罚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废止安溪县政府卫健部门2份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范性文件。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制度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聘请4名专职律师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效能。今年以来,全县共安排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5次,完成21份投资协议、民事合同的审核把关工作,充分保障依法决策。

(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先行先试

我县确定公安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监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为试点单位,每个单位都选取了2到3项创建项目,为其他单位树立了标杆和榜样,也进一步夯实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活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作用。我县将以此次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确保示范创建成功。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引领示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理念和要求融入到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中,将法治政府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度、认同感和获得感,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改革创新,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日办结”。全面梳理企业开办涉及事项,将企业注册、公章刻制等六大内容全部纳入企业开办流程进行闭环管理,全面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个性化服务系统,新增电子表单自动生成等功能,实现服务链条最全、服务效能最优。对比改革前,“一窗通办、一日办结”服务新模式,企业开办时限从原先承诺的4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2.加快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步伐。优化简化小型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流程。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推行容缺办理,项目审核通过后再补交有关材料,进一步有效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加速审批进程。

3.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开“减证便民”工作,出台《安溪县司法局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全县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4.推行“一码扫”服务。在不改变各入驻部门已在各家金融机构设立的收费账户和增加行政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工作量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推行“一码扫”,减少企业在银行与政务服务大厅来回跑,方便企业办事。

5.全面推进行政服务网上办理。全面落实“审批官”服务制度,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省网上办事大厅安溪分厅“一趟不用跑”占比80.1%、全流程网办占比51.5%。

(六)公正文明,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扎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回执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的进行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细化,推行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的参照样式给各执法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全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此外,为推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月17日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1﹞44号),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形式权力,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减证便民”工作根据县政府和县纪委的要求,县司法局梳理了全县各单位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涉及“证明”的事项共计760项,根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原则,经初步审核,涉嫌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共计385项。出台《安溪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司〔202111号),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来,已公布两批涉及9个部门56项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3.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营商环境出台了《安溪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安司[2021]20号)。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使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同级人大、政府、政协、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截至目前,已有7个县直单位完成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重新调整梳理工作。

4.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和证件的更换。组织全县各乡镇执法人员和县直行政执法机关人员进行更换执法资格证,共有778人需要更换证件;组织全县各单位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的线上培训,参训人员达200人左右;印发通知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系统管理员接受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操作系统培训统一规范信息录入程序和路径,全面真实准确录入执法信息,确保执法公示工作如期上线运行。同时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省厅6月份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广泛宣传和动员全县各乡镇和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共295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组织部分参考人员考前培训。近期,我局拟筹备开展全县规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切实解决我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发由我局联合县委依法治县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施行通用指引》(2021年修订版),指引各执法单位公正文明执法。

5.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出台《安溪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安司2021﹞44号),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考评小组,对随机抽取的13个行政执法单位共26卷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根据案卷评查情况制定《安溪县司法局关于2021年第一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分发给各行政执法单位,督促各执法单位对标对表认真整改,促进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6.聘任安溪县第一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为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8月11日我局正式出台《安溪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和律师中推荐选任24名特邀监督员并举行聘任仪式,动员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7.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8月23日我局与县监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司2021﹞45号),在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6支综合执法队伍中试点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目前,县交通运输局4个单位均制定了本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其余2个单位目前正在对照上级文件拟定初稿,做进一步的完善。同时,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司〔2021〕136号)的文件要求,印发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任务

(七)稳步推进,突出亮点,工作成效明显

1.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复议救济渠道,今年来,共办理或配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5件,已办结125件。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3件,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的4件。

2.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来,已在县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卫健局等7个县直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

3.充分发挥信访化解机制作用。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常态化制度,加强“网上信访”工作,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大力推进“法治信访”。创建“三无”县乡村,我县24个乡镇“三无”乡镇23个,达标率95.8%,全县482个村居达标村居481个,达标率99.79%。“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共收到信访件2844件,已办结2702件,正在办理中142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都达到100%。

4.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全县24个乡镇均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今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632件,成功4607件,成功率99.46%。同时,加大调解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配强配齐专职调解员58名,村居调解员1256名。

(八)优化提升,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全县24个乡镇均已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多项服务内容,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村(社区)法律服务示范点建设。今年新创建4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示范点创建率达30%以上。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在场”活动。今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举办普法宣传活动65场,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6900余份,处理群体性纠纷30余次,参与调解纠纷40余次,参与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涉法文书480余份,起草、审查有关合同80余份。四是创新建设品牌法律服务站。结合安溪实际,努力打造彰显安溪特色精准化、普惠性的品牌法律服务站。已建成蓬莱镇“清水岩旅游法律服务站”、湖头镇“光电产业园法律服务站”、尚卿乡“藤铁工艺法律服务站”等3个品牌法律服务站。

(九)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行使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今年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9件、政协提案99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我县各级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县委开展巡察工作和纪委监察机关的党纪政纪监督工作,对巡察组、纪委监察机关提出的存在问题积极整改。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今年来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72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2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62件,办结率100%。全年来开展民意征集 4次,网上调查 3次,在线访谈6次,政民互动交流有序开展。

(十)强化意识,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紧抓“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举办3期学法讲座,县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法治讲座,县委党校将宪法法律内容列入党校教学计划,在科级干部进修班等主体班次增加法治教育课程。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人大办、县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县《民法典》知识竞赛”,吸引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共54支队伍参赛,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

2.狠抓法制队伍建设,强化依法依规履职。制定2021年度全县重点对象学法计划并落实,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为重点,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广泛掀起了学习宪法、防疫、应急、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热潮。进一步梳理完善涉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快涉改部门对外梳理公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推动各部门依清单履职尽责,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存在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习惯于以执法者、领导者自居,“权大于法”,还习惯依言行政,依领导的意图行政;有的执法人员在处理矛盾和问题习惯凭经验,不懂得依法解决。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过程中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难以体现公正公平。在当前经济社会金钱至上,金钱大于法的错误思想引导下,部分违反规定的当事人,走歪门邪道想方设法,花钱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容易造成行政处罚权的滥用,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反复无常,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产生不良后果,执法过程没有做到公正、公平,更加激发社会矛盾。

(三)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总体上看,由于缺乏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行政执法工作仍处在依靠“运动式”、“突击式”、“集中式”整治,长效化、常态化、长期化的举措不足,难以取得根本性突破。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更多体系在表面和形式,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监督问责相对弱化。

(五)群众的法治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比较薄弱,部分群众不了解现行法律,依然倾向用非法律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倾向于找人说和、私了、上访等方式。为此,依法行政的推进还不同程度受到群众的抵触。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找不足,找差距,理思路,抓整改

强化整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狠抓整改落实,全面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到实处。紧盯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以赴确保成功。要以示范创建为契机,锚定目标,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密切配合,将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对照指标要求,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逐项破解,明确任务事项,在落细落实上下功夫,要出亮点、展实力,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的培训

加强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修养的提高,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培训,根据执法工作岗位不同,分类提出要求,根据干部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可将学习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两类;实行考试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工作、调整岗位的一个依据。加强执法人员实操能力的培养,在实践中,注重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做到心中有法,处处行法,在执法过程中既要重视实体行为,也要注重执法程序,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各种执法难题。

(三)强化基层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

明确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变不正确的思想观念,从自己做起,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上下一心,形成共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明确执法工作的目标和端正态度,转变传统的执法观念,正确理解和认识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人权观念,自觉尊重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执法过程中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执法过程中更注重从源头控制和末端警示来解决问题,才能更有效地推动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将行政权力和责任挂钩,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执法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从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奖励,并增拨办案经费;对执法工作做得比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通报批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评先,并适当核减办案经费;对执法人员执法不当或违法行政应追究其责任。

(五)强化行政执法机制的建立

继续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坚决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决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全程记录制度及实施评估制度。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操作流程,管好公共资源、公共资金、公职人员和公共权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六)强化督导考核,及时解决问题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高效完成,要进一步加大督导考核力度,通过开展定期督导、动态督导、专项督导等方式,对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效解决,确保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七)强化全民法治思维

精心部署“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扎实抓好农村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强化依法维权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加强对社会治安突出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刑事治安案件多发势头,大力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在法治政府创建中获得感。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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