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公告
一、确权登记范围
2024年至2025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土地增减挂政策用于扶贫的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省内对口帮扶财政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和移交工作。
二、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其中:经营性资产主要对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进行确权,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仓储物流设施、村级光伏电站和股权债权类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主要对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进行确权,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室、卫生设施、文化广场、村小或村教学点、村幼儿园、教育设施、环卫公厕、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文化及体育设施、电力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对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等进行确权。
三、确权登记时间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四、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程序为:公告、调查、审核、公示、登簿。县人民政府成立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确权公告,并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发布行业部门帮扶项目资产公告、开展实地调查、登记内容审核,将审核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发展改革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民政部门、水利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行业部门作为资产管理部门承担各自2024年—2025年所实施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项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帮扶项目资产统一确权登记事项有意见建议向安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5-23282068。
特此公告。
中共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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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