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扶项目资产及后续管护责任移交工作的函的公告
时间:2026-05-2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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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帮扶项目资产及后续管护责任移交工作的函的公告
各有关县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40号)和《安溪县帮扶资产确权工作方案》(安政综〔2021〕175号),为进一步抓实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和管护,遵循“谁扶持、谁监管”的工作原则,以下的帮扶资产(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帮扶项目资产模块数据为基础)为贵局负责后续运营和管护。
中共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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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