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6-00004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6〕1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25
安发改审〔2026〕17号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流域安溪西南片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暨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九龙江流域安溪西南片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九龙江流域安溪西南片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暨(项目代码:2602-350524-04-01-209626)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审批如下:
一、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安溪西南片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安溪县龙涓镇、虎邱镇、西坪镇、芦田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九龙江流域安溪西南片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态护岸10.5km,生态沟渠50km,污水管网29.65km,污水处理1850t/d,河道垃圾清理3.49万吨,人工湿地0.40平方公里。各乡镇建设内容如下:龙涓镇:建设生态护岸8.3km,生态沟渠18km,污水处理450t/d,污水管网9.0km,河道垃圾清理2.6万吨,人工湿地0.23km2;虎邱镇:建设生态护岸2.2km,生态沟渠9.5km,污水管网7.0km,污水处理350t/d,河道垃圾清理0.75万吨,人工湿地0.17km2;西坪镇:建设生态沟渠11.5km,污水管网9.65km,污水处理700t/d,河道垃圾清理0.14万吨。芦田镇:建设生态沟渠11.0km,污水管网4.0km,污水处理350t/d。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2039.71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本级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原安发改审〔2026〕14号“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龙江流域安溪西南片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时废止。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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