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6-00032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6〕1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2
龙涓镇财政所、福田乡财政所: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畜牧业“小升规”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4〕1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畜牧产业发展)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117号)等文件精神,由安溪县新岭生态农场、安溪县产盈仓养殖有限公司、安溪县福田福丰生态农场等单位承担建设的畜牧业“小升规”项目。2025年9月22日--9月23日由安溪县农业农村局、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安溪县财政局及属地乡镇政府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现将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畜牧产业发展)合计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加快资金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畜牧产业发展)分配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日
附件
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畜牧
产业发展)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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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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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溪县福田福丰生态农场 |
福田乡 丰田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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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溪县新岭生态农场 |
龙涓镇 新岭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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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溪县产盈仓养殖有限公司 |
龙涓镇 长塔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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