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6-00082
    • 备注/文号:安农〔2026〕3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8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6-04-28 17:23

     

     

    各乡镇: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泉农综〔2023〕100号)文件要求,2026年分解给我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共8个,其中种植业5个(茶叶4个,水果1个)、畜禽产品(养殖场)1个、农产品初加工(茶叶)2个。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带动引领提升农业生产主体按标生产能力和水平,增加特色农产品供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等我县特色农产品,推进标准化项目建设,完善标准化生产规程,推动企业按标生产。

    二、建设内容

    各申报主体根据以下建设内容并结合企业自身发展规划、需求等实际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内容开展建设工作。

    (一)种植业

    1.茶叶、果树、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相对连片规模100亩以上果树、蔬菜基地(设施温室大棚20亩以上)和200亩以上的茶叶基地开展建设。建设内容如下:

    ⑴生产标准化。推广应用种植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基地内全面推行按标生产。普及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微喷灌、滴灌、粘虫色板、防虫网、杀虫灯、性诱剂、功能性农膜、草生栽培、前埂后沟等绿色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使用。

    ⑵资源高效化。在基地内开展测土配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服务,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工作,实现投入品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⑶质量可控化。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严格记录各类农事活动特别是农药使用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按要求及时完整真实上传生产记录,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

    (二)养殖业

    1.畜禽养殖场。养殖场(生猪存栏2000头以上,蛋鸡存栏10万羽以上)标准化生产主体需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且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有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已经被评定为省级以上净化场、无疫小区的规模养殖场,优先推荐。建设内容如下:

    (1)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积极开发利用和保护优质地方畜禽资源品种,实现畜禽品种应用良种化。

    (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养殖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生产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实际,及时认真填写养殖档案,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填写规范。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完整上传真实的追溯信息,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

    (4)防疫制度化。防疫配套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三)农产品初加工

    茶叶初制加工中心

    1.配备清洁化的贮(晾)青间、加工间、包装间等茶叶初制车间。

    2.配备杀青、揉捻、干燥等茶叶初制加工的机械化、自动化设备。

    3.辐射带动500亩以上茶园,具备年产30吨以上毛茶生产能力。

    4.质量可控化。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严格记录各类农事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完整真实上传生产记录,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

    三、项目建设周期

    2026年5月-2026年10月

    四、项目实施程序

    根据项目类别,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股站分类指导各生产标准化项目的申报、实施、建设、验收等工作:农安中心负责种植业项目、畜牧兽医股负责畜禽产品养殖场项目、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负责农产品初加工项目,2026年10月底各相关股站形成年终总结报送农安中心汇总,统一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一)遴选主体。各乡镇组织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摸底调查,按照规模较大、设施较优、技术先进、基础条件好、标准化生产水平高的原则,同时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诚信查询、是否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生产记录及赋码情况等进行排查,遴选推荐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已评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已获得省级、市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审定。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股站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建设内容符合性审查,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后,报送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项目主体确定后,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股组织项目实施。推动标准化生产技术落地。强化技术支撑,县乡两级农业技术人员要采取分类指导、挂钩帮扶等办法,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技术指导,推广成熟、高效、安全的种养殖养种养殖技术和质量管控等知识,确保各生产基地达到“标准上墙,技术落地,记录入档,质量追溯”的标准化建设要求。

    (四)项目督导。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各乡镇要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处、出成效。强化示范推广,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生产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召开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组织技术人员到实施现场进行督导。

    (五)验收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股站分类组织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的实施主体组织验收考核公示。

    五、其他事项

    请各乡镇根据文件要求组织现场察看,遴选意向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建设内容,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意向实施单位推荐表、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于5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股站。

    农安中心:陈旭东68792206,邮箱:axnazx@126.com。

    畜牧兽医股:林小能 68792217,邮箱:fjaxxmz@163.com。

    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谢峰23232170,邮箱:axnjz@126.com。 

     

    附件:1.安溪县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项目专家组成员名单

    2.2026年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推荐表

    3.2026年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申报书

    4.泉州市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验收考核评分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安溪县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项目专家组成员名单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泉农综〔2023〕100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推进我县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安溪县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项目技术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旭东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 林小能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股长、高级兽医师

    谢  峰  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吴玉林  县果树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陈水吉  县茶叶科学研究所高级农艺师

             林毅芳  县茶叶科学研究所高级农艺师

    徐荣文  县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

    项艳琳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农艺师

    潘怀阳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农艺师 

    郑靖雅  县土壤肥料技术站负责人、农艺师

    林金德  县果树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李冰坤  县畜牧站站长、畜牧师

    苏益新  县畜牧站副站长、畜牧师

    汪雅婷  县畜牧站助理兽医师

    专家组职责:围绕我县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等特色农产品开展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绿色生态栽培、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规范养殖及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等标准化技术,基地内全面推行按标生产。  

    附件2

    2026年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

    意向实施单位推荐表

    单位(公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类别

    种植业(茶叶□ 果树□ 蔬菜□ 食用菌□ )畜禽养殖□ 农产品初加工□

    建设地点

     

    实施单位

    简介

     

     

     

    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备注

     

     

     

     

     

     

     

     

     

     

     

     

    乡镇政府

    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主管

    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建设规模(种植业填写亩数,畜禽养殖业填写存栏数,初加工填写设备数量或厂房面积)

    附件3

    2026年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三品一标企业  (○有机○绿色○无公害○地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家庭农场(○省级○市级○县级) 

    □其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

     

    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

     

    单位概况

     

     

     

     

     

     

    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种植业(茶叶□ 果树□ 蔬菜□ 食用菌□ )

    畜禽养殖□ 

    农产品初加工□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环评情况及设施及资源化利用简况(此项仅限

    畜禽养殖业

    填写)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

    规模

    投资金额

    (万元)

    备注

     

     

     

     

    合计

     

     

     

     

    项目预计成效(限200字以内)

     

    项目实施

    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主管

    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1.泉州市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验收考核评分表

    (种植业)

    申请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考核细目

    分值

    考核验收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自评

    验收

    得分

    必备

    项目

    ——

    建设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均合格。

    任一必备项目不符,则终止现场考核 

    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生产记录及时、真实、完整上传平台,本年度每一批次农产品上市前均有赋码准出。

    于建设当年7月底前按要求树立标牌。

    园地建设

    (15分)

    建设规模

    10

    基地规模:果树、蔬菜基地相对连片规模100亩以上;茶叶基地相对连片规模200亩以上。

     

     

    基础设施

    5

    园内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

     

     

    栽培管理

    (40分)

    技术规程

    5

    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或标准,全面推行按标生产。

     

     

    品种

    5

    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

     

     

    肥水管理

    5

    增施有机肥。

     

     

    应用绿色生产技术

    15

    应用推广适用绿色生态栽培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

     

     

    病虫害防治

    5

    开展对症用药、安全用药、高效用药,不存在明显的病虫危害。

     

     

    清洁田园

    5

    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100%回收;如有秸秆,100%综合利用。

     

     

    商品化处理

    (12分)

    设施设备

    4

    有配套的商品化处理场地和设备。

     

     

    分等分级

    4

    分等分级。

     

     

    包装标识

    4

    有包装标识。

     

     

    品牌建设(11分)

    安全质量

    4

    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

     

     

    产品优质

    4

    产品优质率达70%以上。

     

     

    产品品牌

    3

    有注册商标、统一销售。

     

     

    质量管理(10分)

    质量可控

    5

    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生产记录及时、真实、完整上传平台,本年度每一批次农产品上市前均有赋码准出。

     

     

    档案记录

    5

    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严格记录各类农事活动特别是农药使用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可控。

     

     

    工作及

    成效

    (12分)

    技术指导

    6

    配备相关技术人员。

     

     

    信息报送

    6

    按照要求向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有关材料及表格信息。

     

     

    总  分

     

     

    说明:1.必备条件中有任一条不符合,则该基地不予纳入示范基地考评范围;

          2.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均合格是指建设期间如有国家、省级或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必须全部合格。

    3.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时视质量差异酌情扣分,单项内容最低分为0分。

    4.项目总分为100 分,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验收组成员签字: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职称

    是否一致同意

    通过验收

    签名

     

     

     

     

     

     

     

     

     

     

     

     

     

     

     

     

     

     

     

     

     

     

     

     

     

     

     

     

     

     

     

     

     

     

     

     

     

     

     

     

     

     

    2.泉州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考评表

     

    考核项目

    考核细目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记录

    得分

    必备条件

    ——

    场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具有相关环评手续和土地备案手续。

    任一必备项目不符,则终止现场考核

    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具有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具有合法环评手续。

    具有合法用地手续。

    生产高效

    (30分)

    良种化

    (10分)

    饲养的商品代畜禽来源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企业,饲养、销售种畜禽符合种畜禽场管理有关规定,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集约化

    (5分)

    畜禽圈舍设计合理,单位面积土地产值较高。

     

     

    设施化

    (10分)

    自动饲喂、机械清粪、环境控制等设施装备先进,使用节水、节料、节能的养殖工艺,劳动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智能化

    (5分)

    配备有场区监控系统,发情自动监测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域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区域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

     

     

    环境友好(30分)

    场区环境

    (12分)

    选址科学,圈舍美观,景观优美,场区清洁卫生,无噪声、臭气、污水等污染。

     

     

    粪污资源化利用

    (12分)

    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完善,技术模式选择合理,种养结合程度高。

     

     

    病死畜禽

    无害化处理(6分)

    配备有化制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且正常使用;或委托当地畜牧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理,且有正式协议,运转正常。

     

     

    产品安全(30分)

    疫病防控

    (10分)

    具有先进的防疫制度和设施,科学、规范、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

     

     

    投入品使用(10分)

    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记录完整、准确。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和休药期制度。

     

     

    追溯体系

    (5分)

    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

     

     

    品牌培育

    (5分)

    拥有企业自主品牌,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产品绿色、安全、优质。

     

     

    管理先进

    (10分)

    制度建设

    (4分)

    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管理水平

    (6分)

    配备专门养殖、防疫等技术人员,建设有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准确记录生产、防疫等情况。

     

     

    总分

     

     

    说明:1.必备条件中有任一条不符合,则该场不予纳入示范场考评范围;

    2.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时视质量差异酌情扣分,单项内容最低为0;

    3.设区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考核评分标准。

         4.项目总分为100 分,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验收组成员签字: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职称

    是否一致同意

    通过验收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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