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溪县2024年度基准地价的通告
安政规〔2026〕3号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4〕789号)精神,我县对基准地价进行了新一轮的修订更新,其成果已经县政府第7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4月30日。《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2年度基准地价的通告》(安政规〔2024〕5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安溪县2024年度基准地价应用方案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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