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40-0101-2026-00131
- 发布机构:凤城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9
安溪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城旧城片区F-6-01地块详细规划的公示
为遵循规划的连续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规,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华咨建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安溪县城旧城片区F-6-01地块详细规划》的方案编制工作。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8日,公示期30天。
社会各界群众及单位如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看法,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视为同意,并将于规划公示30天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注:反馈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联 系 人: 林星谋 电 话:0595-23232023
电子邮箱:fczczb@163.com
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
附件:《安溪县城旧城片区F-6-01地块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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