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依法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核审批工作;按规定指导、管理、监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推进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提出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建议;按规定指导、管理、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房屋面积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县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四)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城镇建设;指导、管理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同步发展机制。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庄、集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省、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有关工作;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依法管理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化的责任。按规定开展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定额的实施与监督工作;依法指导、管理全县建筑工程造价计价。
(七)承担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
(八)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承担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按规定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推进全县建设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重大建设科技项目研发,负责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股)、村镇建设管理股(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建筑业股、工程建设管理股(消防审验股)、房地产管理股、物业管理股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6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0595-23232027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股)
负责人:王竹旺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18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治、双拥、政务公开、信息统计、新闻宣传、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及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推进等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指导、管理全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人才建设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和收费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社会保险、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局工会工作。
组织宣传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及行业改革问题;负责管理和指导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发布、报备、清理、汇编工作;组织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并组织开展建设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村镇建设管理股(城市建设股)
负责人:王金礼
联系电话: 0595-23000390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04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村庄、集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重点城建项目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和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安排工作;负责省、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有关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杨斌斌
联系电话:0595-23139304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2层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职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
(四)建筑业股
负责人:李宝国
联系电话:0595-23260886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602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研究制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章制度,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工程报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有关行为;协调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有关事宜;指导全县建筑业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施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指导和管理工程造价工作;负责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建筑制品等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查与管理;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会同有关股室进行施工现场综合评价考核;指导县建筑行业协会业务工作;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科学引进项目论证;参与建设系统科技成果评议、鉴定、验收工作;组织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和应用,推进建设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和管理建筑行业的技术市场,组织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参与建筑行业科技信息网络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五)工程建设管理股(消防审验股)
负责人:黄清跃
联系电话:0595-23285978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608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专业承包三级企业、劳务企业等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受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督促职责范围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督促废土发包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将业务发包给管控平台目录库内的运输企业和车辆,督促废土发包人对运输企业工地围墙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负责受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工作;依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检测单位实施行业管理;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法律、法规。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六)房地产管理股
负责人:许火兴
联系电话:0595-23234254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0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全县房地产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拟订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央、省、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提出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县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按规定指导、管理、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管理、房地产交易、商品房预(现)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房地产协会等社团的业务工作;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及草拟房屋征收相关公告;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扬尘防治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依法查处房地产等相关违法行为。
(七)物业管理股
负责人:史建阳
联系电话:0595-23287691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60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依法对物业公司履行服务合同的安全职责实施监督;负责全县物业项目、项目经理、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负责全县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与物业服务企业有关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物业管理项目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班子成员任务分工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分工表
姓名 |
职务 |
现分管工作 |
易雷冰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 |
李秀端 |
党组副书记 |
分管制度建设、行政后勤、对外交流与合作、 政府采购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 态、绩效考评、精神文明、机关效能、移风 易俗、政风行风、计划财务、教育培训等工 作,分管城市建设档案馆理工作,分管城乡 建设系统党委工作,分管妇女相关工作。其 他交办事项。与陈毅龙二级主任科员互为AB 岗。 |
谢景清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房屋面积审核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 地产市场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开 发建设资金监管、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 金市场监管;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物业服务 企业招投标、物业企业备案、合同履职监督; 分管物业服务行业党委工作;分管综治、信 访、法制(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协助分 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交办事项。与林荣继 四级主科员互为AB岗。 |
杨世杰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行政审批事项、制度改革工作;分管驻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分管建 筑业、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招投 标管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建 筑材料行业管理、新型墙体材料运用与推广、 散装水泥运用与管理、建筑业改革与发展;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交办事项。与 林彩莲三级主任科员互为AB岗。 |
叶政凯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 理、安全生产、勘察设计、建筑科技、建筑 节能、工程技术、勘察设计行业改革、房屋 安全排查、防汛抗灾、消防审验;协助分管 信访工作。其他交办事项。与吴永忠二级主 任科员互为AB岗。 |
谢秦楚 |
一级主任科员 |
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工作。其他交办的事项。 |
郭芳华 |
一级主任科员 |
负责挂钩乡镇防汛防火、安全生产督导。其 他交办事项。 |
陈毅龙 |
二级主任科员 |
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其他交办事项。与李秀 端副书记互为AB岗。 |
吴永忠 |
二级主任科员 |
主抓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项目建设。其他 交办事项。与叶政凯副局长互为AB岗。 |
林彩莲 |
三级主任科员 |
分管村镇建设管理、农房建设、农房安全和 危房改造工作;分管镇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 工作;分管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 管理工作、城乡品质提升日常工作;分管特 色村镇建设、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小城 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协助分管安全生 产、信访工作。其他交办事项。与杨世杰副 局长互为AB岗。 |
林荣继 |
四级主任科员 |
分管局支部党建、工会工作;分管关工委、 共青团、老干、统战、计生、双拥、扶贫、 联系民主党派等相关工作。与谢景清副局长 互为AB岗。 |
四、领导简介
易雷冰,男,汉族,安溪县魁斗镇人,1975年12月出生,1995年8月入伍,中共党员,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