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及安溪县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拟定完善城市管理制度,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三)负责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查,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
(四)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供排水、污水处理)、风景名胜、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项目的验收,负责项目建成验收后的接受、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等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
(七)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九)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十)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供排水、节水、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承担水务企业、水利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职责。
(十二)负责水务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十三)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五)指导农村水务水利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涉水行政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七)开展水务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十八)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26003889
负责人:陈正本
职 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负责牵头协调拟订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牵头组织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等重大课题的调研,组织起草城市管理相关的技术标准、运行规范和规章制度;承担文电、督办、会务、机要、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档案、统计、新闻、保密、双拥、普法、政务公开、效能、绩效、扶贫、法制建设、机关行政和后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出入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信用体系建设及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编报年度部门预算,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和审批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
(二)市政园林管理股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0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23260373
负责人:林华梁
职 责:组织、指导、监督城市的市政、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政策的实施。负责指导城市市政工程、市政设施、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行业的前期工作、设计、竣工后验收、移交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的督导与协调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园林设施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督查工作。
(三)市容环卫管理股
办公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凤声路4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23232221
负责人:许江艺
职 责:组织、指导、监督市容环卫、户外广告、垃圾分类管理等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政策的实施。组织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的招、拍、挂工作。参与城市市容环卫、户外广告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审查、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负责城市市容环卫、户外广告、招牌等行政许可项目的踏勘,提出办理意见,并跟踪管理。负责城市市容环卫、户外广告的组织、督导和协调工作。
(四)安全生产与燃气管理股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0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26088188
负责人:张达祥
职 责:牵头协调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管辖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演练和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燃气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政策的实施。参与燃气设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审查、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负责燃气行政许可项目的踏勘,提出办理意见,并跟踪管理。
(五)执法综合管理股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26035669
负责人:高志钦
职 责: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工作规划(计划),并抓好监督、检查和落实。负责协调查处城市城乡规划、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的案件及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协调查处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对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和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城乡规划、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方面的执法纠纷,负责起草有关城乡规划、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和综合整治。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工作交流。负责管理执法信息和业务工作统计。实施对城市管理全方位远程实时监控,负责城市管理各类信息接入、分类、报送和反馈;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监督和评价办法,汇总整理对各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督评价结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队容风纪、日常行为规范的督查。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方面的执法督查,建立健全相关督查制度。
三、班子成员任务分工
安溪县城市管理局班子成员分工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备注 |
1 |
杨文武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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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毅林 |
党组副书记、市政发展中心主任 |
负责城市道路、桥隧、园林绿化、城市公园、供水、排水、排污、污水处理及亮化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党组书记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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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文剑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安全生产、城镇燃气管理、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垃圾处理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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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安东 |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
负责:行政执法、户外广告监管、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监管、共享单车(电动车)监管、创城、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及局第二党支部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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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吴木容 |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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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陈其全 |
二级主任科员 |
协助周毅林主任工作。负责防讯防火抗旱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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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上腾 |
三级主任科员 |
协助杨文剑副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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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金辉 |
四级主任科员 |
协助周毅林主任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中心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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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苏中瑞 |
四级主任科员 |
协助杨文剑副局长工作,负责乡镇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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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凤山 |
四级主任科员 |
协助王安东一级主任科员工作,负责工会管理、巡查稽查督导工作及局第一支部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