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不含煤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担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办公地址:安溪县大同路1号公务大楼裙楼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595-23286709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精神文明、综治平安等。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和政务值班安排等工作。制定审批事项办理规程、服务指南和流程图,负责审批业务咨询、查询和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负责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应急中心
职责: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县级应急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管理事故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具体承担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安全生产协调股
职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县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建、管理县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科技支撑作用。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
职责:协调落实有关森林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具体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
(五)防汛抗旱股
职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具体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
(六)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
职责: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职责: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基础股
职责: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负责本级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地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参与我县辖区内发生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依法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地震办
职责: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管理保障,为防震减灾提供监测预报服务,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拟定与实施、防震减灾标准制定与实施、规划与计划,防震减灾科技管理,地震监测预报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防震减灾宣传
(三)安溪县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应急救援运行中心)
职责:改进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将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和政务值班统一整合,全局进行应急大值班。轮值人员负责协助值班领导处置值班事务,指导固定轮值人员快速准确报送应急信息和突发情况。负责值班信息系统操作,处理值班日常事务(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电话或信息系统等方式报送相关情况),接收、报告和分流值班信息,记录值班日志,维护正常值班秩序,以及值班音视频系统的操作维护、联通,技术管理等保障性工作和办公楼保卫等辅助性工作,固守值班音视频系统。一、 主要职责
三、班子成员任务分工
安溪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分工表
姓名 |
职务 |
现分管工作 |
陈桂金 |
党组书记、局长、 县安办主任 |
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局、安办全面工作。 |
洪晓聪 |
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抓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陈开电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
谢伟良 |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县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县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工作。抓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汪贵元 |
党委委员,县地震办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主持县地震办全面工作;分管标准化建设工作。抓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张玉明 |
党委委员,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执法大队工作、安全生产一般事故调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抓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